CNAS申请具备条件:
提交 CNAS 认可申请必须具备条件:
1、文件按 ISO/IEC17025:2017 建立一套体系文件,文件从发行之日起到交申请时要求有 6 个 月的运行时间
2、 完成次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
3、 要按照CNAS 的能力验证规则参加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能力验证报告。
(备注: 以上三点要完全满足要求后才能提交申请,不然 CNAS 不予以授理。)
4、 CNAS 认可资质申请周期:约 12 个月通过 CNAS 现场评审
5、CNAS 取证周期:通过现场评审后约 3 个月内颁发 CNAS 认可证书。
收费要求
6.1 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有义务向CNAS 缴纳规定的认可费用。
6.2 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应在向CNAS 提出正式认可申请或复评、扩项评审申请时缴纳 申请费,申请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6.3 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应在评审后缴纳评审费。
6.4 获准认可机构应在每年季度向CNAS缴纳上年度的年金。
6.5 CNAS 秘书处以文件、电子邮件等方式通告机构缴纳费用。
收费项目与标准
5.1 认可收费项目为申请费(初次评审及扩项评审) 、评审费 (分为文件评审费及现场评 审费) 和年金。
5.2 认可收费标准为:
申请费:500 元。
评审费:2400元×人· 日数。
年金:1000 元。
5.3 评审人日数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认可规则的规定核算。
5.4 CNAS 根据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的规模和评审范围的大小,以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为原则,确定评审所需的人日数(具体参见附录 A:《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
5.5 CNAS 在认可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按照国际惯例由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承担,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国家相关差旅费规定执行。
5.6 对在境外实施合格评定活动的申请人,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