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碳排放,是指煤炭、天然气、石油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2.碳排放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
3.碳排放权交易,是指交易主体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的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活动。
4.重点排放企业,是指满足GJ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单独法人资格的温室气体排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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