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介
PCL型空气泡沫发生器垂直安装固定在油罐顶壁上,是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的灭火配件。
当泡沫消防车或固定消防泵供给的泡沫混合液流,经输送管道通过发生器时,吸入大量空气泡沫,将泡沫喷入燃烧液面上形成泡沫层或一层膜,是低倍数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关键配件。
适用于独立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库区和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甲、乙、丙液体储罐区。
二、技术参数
客户可根据使用需要选择不同的额定流量值,不同的额定流量配备相应的喷射孔板。
混合液流量Q:Q=K·( Q:L/S、P:MPa)
发生器适合配用: 3%和6%各种类型泡沫液。
三、结构原理
PCL型立式泡沫发生器主要由壳体组,泡沫喷管组和导流板三个部分组成。
当泡沫混合液流过发生器喷嘴时,形成扩散的雾化射流,在其周围产生负压,从而吸入大量空气形成空气泡沫。空气泡沫通过泡沫喷管和导流板输入储罐内,沿罐壁淌下,平稳地覆盖在燃烧液面上,进行灭火。
四、使用说明
1、泡沫液发生器进口标定工作压力为 0.5MPa,也可以在 0.3~0.5MPa 压力范围内使用,但混合液量和泡沫液量相应变化。
2、消防泵供水系统,可以配套使用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或换泵式比例混合器向发生器输送空气泡沫混合液。
3、本产品器适用配用3%型和6%型各种类型泡沫液。
4、为防止易燃液体储罐内空气蒸发外泄,壳体出口端口必须安装密封玻璃,该玻璃一面刻有易碎裂痕,混合液流压力在 0.1~0.2MPa时即可冲碎。有易碎裂痕的一面应朝喷出口方向安装。
5、导流板安装在储罐内壁上,保证泡沫液沿罐壁淌下,均匀地覆盖在燃烧液面上,以提高灭火效果。
五、结构尺寸
六、安装
1、立式发生器,是立式固定安装在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上部。
2、发生器不宜安装在储罐顶部。用于外浮顶储罐时,应安装在储罐顶端的泡沫导流罩上。
安装发生器时应先在储罐壁上开孔,储罐上部要留有足够的空间,发生器进口要高于储罐储存液面线一定尺寸,以免影响泡沫质量及泡沫形成,并防止液体从发生器口流出。(开孔尺寸参见外形尺寸图中所示)。
罐体开孔与罐体液面线及顶部的位置尺寸图:
七、安装注意事项
1、如果使用发生器用于扑救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导板组则不适用,而应换成其他合适的缓冲装置(如降落槽、泡沫溜槽等)。
2、发生器的喷嘴不能被杂物堵塞。在泡沫系统安装完毕进行喷水试验前,可将喷嘴拆下,密封玻璃处用铁板挡住,然后对管道进行冲洗,待确保管道中无杂物后再将喷嘴装好,然后进行泡沫系统调试。
3、为防止储罐内气体从发生器处外泄,在发生器壳体组出口端装有密封玻璃。密封玻璃一面有易碎划痕,有划痕面应朝出口方向安装。密封玻璃受到0.2MPa压力混合液冲击时将破碎。密封玻璃应在泡沫系统调试后再安装。每使用一次或其他原因造成密封玻璃损坏,应及时更换。
4、发生器也可用于向储罐防护堤内喷射泡沫扑救防护堤内流淌火灾。安装在防护堤外使用时,应安装在能使泡沫流淌至燃烧液面的挡板上。
5、发生器安装在直径较小的储罐壁上,连接法兰平面与储罐壁圆弧面连接处有密封困难时,可采取增加垫片或采取将连接法兰焊接在储罐壁上的办法。
6、特殊情况下发生器的安装应本着不影响发生器性能为原则,如喷管组的直径可稍大但不要小,长度可稍长但不要短;导板组或其他缓冲装置只能有不能无。导板组改换成其他缓冲装置时,其与储罐壁连接方式,应按缓冲装置的结构具体确定,其要求满足前面所述的原则。
7、为保证安全,应在发生器下设支撑架等。发生火灾时可能产生储罐破裂或变形而使发生器及管道遭到损坏,为减轻损坏应在发生器进口管道中安装一段能起缓冲作用的金属软管或采取其他措施。
八、安装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