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CCC认证取代生产许可证之后,还需要防爆合格证吗?
中诺检测:自从2019年7月份发布的关于市场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
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后,
很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的企业对防爆3c认证制度也有一定的了解了。
但是,防爆3c认证制度的实施是不是就代替了原来的防爆合格证了呢?
其实,只要仔细阅读这份公告,就可以了解到,发布的公告里只将部分防爆电气产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详情可以看防爆电气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在市场上还有大部分的防爆产品没有纳入,比如常见的压力变送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呼吸阀、智能扫描终端、除尘设备、机械产品等。
产品目录之外的防爆设备安装使用于爆炸性场所还是要严格遵循GB/T3836系列防爆标准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防爆合格证证书。

煤安认证能转防爆3C认证吗?-来自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解答
根据的公告,从2020年10月1日起,部分防爆电气设备转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即CCC认证。属于防爆3C认证目录的产品采取“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的认证方式取得防爆CCC认证证书。
煤安认证是煤矿安全认证的简称,是安标中心对使用于煤矿井下的各类产品和设备采取的强制性认证,
认证方式是"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相结合。
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煤安认证机构分属于不同部门,相互之间没有互认关系。
煤安认证和防爆3C认证是相互立的。
产品取得煤安认证或者取得防爆3C认证,都不能相互替代或者转换,都只能立分别申请。

2019年7月,市场发布了关于将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实施gong gao。
gong gao中明确指出,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
并且过渡期为1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
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这意味着,以后企业申请防爆合格证将变成CCC强制性认证,并按照CCC强制性认证的实施规则执行。

使用在可燃性粉尘场所的电气设备申请防爆CCC认证的标准
防爆型式:本安型
适用防爆标准:
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3836.4-2021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防爆型式:防粉尘点燃外壳
适用防爆标准:
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3836.3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1部分: 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
防爆型式:浇封型
适用防爆标准:
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3836.9-2021 爆炸性环境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防爆型式:正压型
适用防爆标准:
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3836.5-2021 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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