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检定和计量校准依据标准:
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GB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JJG693-201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气体标准物质
、、丙采用与仪器所测气体种类相同的气体标准物质,如、,烷或者气体标可以采用异工醇等。若仪器未注明所测气体种类,烷、、警设定点涨度的气60%体的浓度约为满量程的准物质。标准气生气体稀也可采用标气体标准物质的护展不确定度不大%(k-体标准物质大于士1%重复性稀释装置的流量示值误差应不高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释装置稀释气体标准物质的浓度单位在使用时应换算成与被检仪器的表示单位应不大于 0..%。一致。

检定方法
外观及结构
用目察、手感按4.1要求进行
标志和标识
用目察按4.2要求进行。
通电检查
用目察、手感按4.3要求进行5.3.4 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的检查
通入大于报警设定点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使仪器出现报警动作,观察仪器声光报警是否正常,并记录仪器报警时的示值。重复测量3次,3次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的报警动作值

气体探测报警器检定规范要求
《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11)第5.5条规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定周期:仪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对仪器测量数据有怀疑、仪器更换了主要部件或修理后应及时送检。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使用规范》(SY6503-2000)第3.5条规定:在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按规定定期标定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第7.2.1条规定:检测报警仪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时间和程序定期进行标定。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SY6503-2000)第3.4条规定:安装和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有经机构认可的计量器具制造**、防爆性能**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的电气安全,电气防爆,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定期检定,计量,校准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资质,为客户解决防火防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