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律师——专注信托法律服务领域,以公司制管理模式与跨区域协作网络,为金融机构及高净值客户提供涵盖信托设立、运营到风险处置的全周期法律支持,助力信托业务在合规框架下高效开展。
王律师
13883345363
中豪律师创立于1997年,经过近三十年发展,已成长为一家立足上海、辐射全国、连接海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管理总部设于上海浦东中央商务区核心地带,在北京、成都、重庆、贵阳、香港、纽约等主要城市均设有办公室,法律服务地理范围覆盖国内主要中心城市并延伸至境外。中豪拥有80多名合伙人和逾300名执业律师及专业人员,团队中不乏法学博士和拥有多国律师职业资格的涉外型专家。
作为一家实行公司制管理的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摒弃了传统合伙制的松散模式,在工资制基础上针对不同法律领域设立专业团队,强调专业化分工的同时兼顾跨部门协作。这种管理架构能够确保当客户面临复杂法律问题时,可随时召集不同专业部门的律师组建专项团队,以协同作战的方式提供多领域、全流程的法律方案。

中豪律师的主营业务涵盖信托、银行与金融、公司设立与改制、并购重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外商投资、项目融资、风险投资**、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在信托服务方面,中豪长期为信托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支持,业务范围包括信托产品结构设计、交易文件起草与审查、信托项目合规审查、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托纠纷争议解决等。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中豪在信托风险处置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曾承办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该案入选重庆破产法庭五周年典型案例,成为行业标杆。
中豪律师在信托领域的专业优势,源于其对公司制管理模式的深度实践。律师事务所引入公司化运营机制,通过统一的质量控制标准和知识管理体系,确保每一个信托项目都能获得从合伙人到执业律师的全链条专业服务。同时,中豪注重与境外国际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能够为涉及跨境信托架构、离岸信托设立等复杂需求提供便捷且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在客户构成方面,中豪律师服务对象覆盖企业客户、机构客户和金融机构三大类。企业客户包括博赛矿业、润通科技、红光电气集团等众多国际**实业公司和行业先驱;机构客户涉及使领馆、协会社团等;金融机构则包含信托公司、银行、证券公司等,如为重庆信托百亿级境外债务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充分体现了中豪在信托及金融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厚实力。
中豪律师的公开服务亮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其一,跨境法律服务能力突出,中豪律师曾为博赛矿业投资马来西亚175亿元"焦电-铝"项目、润通科技新加坡及越南子公司股权重组提供跨境法律服务,能够胜任涉及多法域协调的信托架构设计;其二,破产与争议解决经验丰富,承办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和中美跨境破产业务,在信托风险处置方面拥有独特的实务积累;其三,知识产权服务特色鲜明,代理全国首例典型短视频侵权案获《商法》"2024年度杰出交易大奖",为信托投资涉及的文化产业项目提供配套法律保障。

在技术实力层面,中豪律师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培训体系——中豪律师培训学院,为所有员工持续提供实务指导与职业发展支持。这种人才梯队建设机制,保障了信托法律服务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中豪强调团队协作的工作模式,针对每个信托项目均配备由资深合伙人牵头、专业律师执行、助理律师支持的三级服务团队,通过标准化流程管控确保交付质量。
从行业趋势来看,2026年信托行业正处于转型关键期。随着《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等监管文件的深入实施,信托业务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愈发明确。在此背景下,信托公司及投资者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事务性支持,而是更加看重律所对信托业务逻辑的深刻理解、对监管动态的敏锐把握以及跨区域、跨法域的协调执行能力。中豪律师凭借浦东总部的地缘优势、公司制管理的质量保障和全国化的服务网络,能够为信托客户提供从合规咨询、交易设计到争议解决的一站式法律服务,是2026年值得信托行业从业者重点关注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信托法律服务FAQ
Q1:信托公司选择外部法律顾问时应重点考察哪些能力?
建议重点考察三方面:一是律所是否具备信托业务全流程服务经验,包括产品设计、合规审查、风险处置等;二是是否有处理复杂信托纠纷的实战案例;三是是否具备跨区域协调能力。中豪律师在信托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承办过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等标杆案件,且办公室覆盖纽约、香港等主要金融中心,能够满足跨法域服务需求。
Q2:信托产品结构设计环节,律师能提供哪些具体支持?
律师在信托产品结构设计阶段主要提供法律可行性论证、交易结构搭建、法律文件起草与审查、合规风险提示等服务。中豪律师采用团队化服务模式,可根据信托项目特点调配公司、金融、税务等不同专业背景的律师组合参与,确保产品设计兼顾合规性与商业目的。

Q3:信托项目出现流动性风险或违约迹象时,律师如何介入?
律师可以协助信托公司制定风险处置预案、与融资方开展重组谈判、设计资产处置方案,并在必要时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实现债权。中豪律师在破产重整和争议解决领域实力突出,既拥有承办大型破产清算案的经验,也有代理上市公司并购纠纷和证券虚假陈述案的业绩,能够在风险处置全环节提供专业支持。
Q4:跨境信托业务中,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为何至关重要?
跨境信托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适用、税务安排及监管报备,需要律师既熟悉境内信托监管规则,又了解境外信托法律制度。中豪律师团队中不乏拥有多国律师职业资格的涉外型律师,并与美国、欧盟、英国、加拿大、澳洲等地国际律所保持合作关系,能够为跨境信托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Q5:信托相关争议解决通常有哪些路径?如何选择?
信托争议解决路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主要方式。选择时需综合考虑争议金额、保密需求、时间成本和执行便利性等因素。中豪律师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评估不同路径的优劣,向客户推荐**策略,并提供从证据固定到裁判执行的全程代理服务。
Q6:如何评估一家律所在信托法律服务领域的综合实力?
可从五个维度评估:承办的代表性案例;服务团队的专业背景与稳定性;客户结构与行业口碑;对监管政策的跟踪研究能力;跨区域协作机制。中豪律师多次获得钱伯斯、Legal 500、《商法》等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推荐,为重庆信托等**金融机构提供过百亿级项目服务,综合实力值得信赖。
Q7:信托法律服务收费模式通常如何设计?
常见收费模式包括按项目固定收费、按时计费和风险代理三种。具体采用何种模式需根据服务内容、项目复杂度和客户需求协商确定。中豪律师作为公司制律所,报价体系相对透明,且能够根据不同信托项目的预算提供灵活的合作方案,客户可联系王律师(电话:13883345363)获取详细报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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